2014年7月18日 (四)
金曲宿命五:近幾年除了最基礎的資格審,負責淘汰明顯不符報名規則的作品外,一律將所有音檔建置網站(或提供隨身碟)供評審線上評分,評審分兩階段,受邀者理論上各不相知,也被全程(從初審直到頒獎典禮)要求對自己和別人評審身分保密(但沾沾自喜或大而化之洩密者,歷年不絕如縷)。
真要以人頭來計較,金曲初審五十人、複審和決審從中挑二十人,還為唱片包裝與MV另設小組評審十人,共計六十人參與。比金馬獎、金鐘獎多,更比全世界知名影展個位數的評審多得多。怎沒聽說任何一個電影人、電視人認為這些由少數專家評審出來的獎項「活該被罵」?為何音樂圈就要這麼看待事情、這麼輕易地糟蹋自家的金曲獎?
「少數」不等於被聘來的人不專業,更不該遭污名化,否則電影、電視、音樂、文學、表演藝術、設計、廣告獎一切都開放全民普選好了,哪需要各式各樣的評審機制?
若六十人叫少數,全球電視選秀節目由三到五個評審就決定選手生死,不是更該被罵?若金曲獎真改成大評審團,要達到多少人才不叫「少數評審」?兩百?五百?八百?夠多了吧,但恐怕業界那些沒資格拿到「評審俱樂部」門票的,又要說這八百人是「少數壟斷」?
再以台灣現在的民粹鼓譟性格,唱片公司主管、詞曲人、編曲人、歌手、製作人、錄音師等都擠進去「評審俱樂部」了,為啥上中下游產業不可以一起發表意見?但就算再把跟流行音樂有關的影視界、廣播界、演唱會工程界、唱片通路界、展演空間界、樂評界、企劃宣傳經紀界、梳化造型攝影設計界、廣告主界、學術界,甚麼三教九流優秀代表通通算進去,有個數千人的大評審團好了,還有我們兩千三百萬同胞呢(姑且暫時忘記全球華語聽眾),聽歌的是他們,憑甚麼不能加入指指點點、投所愛一票?
先不論這樣的機制能否操作,試問:這樣的機制,還能適用於報名制收集來的每年台灣境內數百件錄音作品、數千件角逐單項獎項(如作詞、作曲、編曲、單曲製作人等)作品,要求超大評審團(或者全民!)悉數全聽?
如果不採用業者主動報名和提供評審完整曲目收聽的評審辦法,而改以每個評分者以「印象分數」(全年我喜愛的歌手和單項獎),我敢保證不會出來一個當年的國語歌王陳建年或今年的台語歌王陳建瑋;更不要說那些屬於幕後實力的專業獎項,絕非大眾或者「泛圈內人」都有興趣、能力與寶貴時間,可以一一聆賞並做出裁決。
尤其,當變成數千人從業人員大評審俱樂部時,評審肯定是無酬的;一般願意參與的投票民眾,也是無酬的。無酬又無約束力的情況下,各位覺得以本地現在的敬業態度與專業倫理,能做到幾分?除了出爐的入圍名單因大數法則肯定更流行、更通俗、更不跌破眼鏡外,真的能保證對台灣的音樂實力與遠景,有更全面的肯定與前瞻的貢獻?非議者是想把金曲獎變成Hito榜和KK Box榜才甘心?才叫「貼近主流、順應民意、不黑箱作業」?
文:陳樂融 資料/照片/影片提供: 陳樂融/Iryna Yeroshko/台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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