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 (四)
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邀集音樂、衛星電視、影片、影視及 KKBOX、myMusic及Omusic各方文創事業高層,今在台北國際藝術村舉辦一場「拯救台灣網路影視因產業危機」記者會,並委託Sycamore進行一項「台灣侵權使用影視音作品現象」調查,發現四分之三以上台灣人竟是網路盜版慣竊,其中更有8成以上的網民認同盜版就是偷竊的概念。
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張耕宇,記者會上痛心表示:「先把這題目講大一點,為什麼要封鎖非法網站,保護著作權?一個國家的強盛除了經濟、武力外,最重要的就是『文化』,過去在音樂上,最讓我們音樂人感到驕傲的是因全世界華語流行音樂佔有率中,台灣出品的音樂獨佔了80%的高比重,但很不幸的是,近年數據每況愈下,至今可能連70%都不到,下降比例相當可觀,而反觀市場銷售,1997年光是販售卡帶、CD單項營業額就高達150億,如今2013年統計,竟然連10分之1都不到只剩下10億元,如此一來如何養活台灣眾多優秀的作者、音樂人才?遑論怎麼去做更好的音樂,這是台灣文化產業最大的悲哀與窘況!」
張耕宇更舉例,根據統計報告數據,顯示台灣有八成知道看盜版如同偷竊行為,但還是逾七成民眾仍選擇在網路上觀看侵權影音內容,甚至還曾有個律師公然在一場公聽會上笑談:「我每天晚上最大的樂趣,就是在網路上聽這些免費音樂(意指非法下載)!」一向直言的張耕宇氣說:「當場,我真的接不下這些話,其實台灣真的還有很多合法的網路音樂平台,如KKBOX等,他們都投資數億元在這個產業,只是大家不願意花錢,我們應該要大力支持這些合法的平台業者,這形同支持這些辛苦創作的音樂人才。」
另外,衛星電視公會秘書長鍾瑞昌、影片商業公會理事長陳俊榮、得利影視總經理蔡宏秀及合法音樂平台業者,包括KKBOX台灣區副總經理施盈良、myMusic副總李芃君、Omusic總經理張碧蘭,也先後針對目前影視音盜版行為猖獗的現況,提出「不能、不敢、不必」三不政策。所謂的不能,是建立「不要錢的反而是最貴的」正確觀念,尤其為人父母、師長更必須以身作則拒絕非法下載行為,養成社會上「拒絕盜版」的氛圍,不要對競爭力的逐漸喪失毫無知覺,最後甚至連下一代的競爭環境也徹底失去。
張耕宇甚至舉例目前已有十八個國家,政府已經立法處理過去無法可管的邊境管理,保護自身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針對這點,台灣政府實在落後了許多!」至於三不最後的「不必」,則必須仰賴現有合法的音樂平台,推陳出新繼續研發更多元的音頻、視頻等全新服務,來滿足消費者及網路新生代的需求,讓他們可以完全「不必」透過非法下載網路及平台「竊取」文化創意作品。
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調查(註一),驚人發現台灣18歲到60歲男女逾七成都曾在網路上觀看未授權的影音內容,這比率高於新加坡(六成)等地,且超過半數(54%)又將非法內容再次分享出去,造成無限複製的二次傷害,近九成(89%)都是貪圖”免費”的侵權影音內容,即使七成(74%)網民知道在哪裡取得合法的授權內容,也有八成(81%)知道看盜版如同偷竊行為,還是約四分之三(73%)台灣民眾都在網路上觀看侵權影音內容,全民看盜版現象幾乎萎縮台灣電影、電視以及音樂產業前景。
侵權影音真的免費嗎?
侵權網站往往隨著侵權影片夾帶著惡質病毒,或是竊取資料的程式,或是周遭布滿搶眼的色情、賭博或詐騙廣告,這些也都是”免費”送給七成台灣人的。儘管八成(81%)民眾擔心電腦中毒、七成(76%)擔心個資外洩以及駭客入侵(70%)、七成(68%)父母親憂心孩子接觸不當的廣告,近六成(58%)害怕遭詐騙或是陷入圈套。網路安全是大家最在意的事情,享受授權商品業者也同時保障了觀賞者的電腦安全、個人資料,以及廣告陷阱,無須因小失大!
該如何救救台灣影視音產業?
調查顯示,網民認同網路應該要有更多的規範(67%),也認同由法院審判制裁侵權網站的作法(63%),2013年台灣經濟共有一兆六百八十億的貢獻來自於文化創意產業,並提供了11萬多個工作職缺。今日台灣影視各界人士也非常認同網友的建議,希望政府能正視面對盜版傷害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造成台灣文創產業經濟損失、傷害台灣的道德價值觀,以及減少台灣文創產業就業機會等嚴重問題。
「台灣網民侵權使用影視音作品現象調查」採取質化與量化研究,對象是18~58歲台灣網民,研究時間為2014年3月
- 即使七成(74%)知道在哪裡取得合法的授權內容,也有八成(81%)知道看盜版如同偷竊行為,還是逾七成(73%)台灣民眾都在網路上觀看侵權影音內容。
- 儘管八成(81%)民眾擔心電腦中毒、七成(76%)擔心個資外洩以及駭客入侵(70%)、七成(68%)父母親憂心孩子接觸不當的廣告,近六成(58%)害怕遭詐騙或是陷入圈套。
- 網民承認侵權內容暴露於高風險的廣告,六成五(65%)處於色情廣告,四成(40%)常看到線上賭博廣告
- 逾七成(74%)認為盜版傷害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造成台灣文創產業經濟損失(73%)、傷害台灣的道德價值觀(71%),另外近七成(69%)認為盜版減少台灣文創產業就業機會
- 網民認同網路應該要有更多的規範(67%),也認同由法院審判制裁侵權網站的作法(63%)
- 六成五(65%)認為個人應負最大的責任,不要選擇盜版內容可以防止盜版,近六成(59%)認為網路服務業者也有責任,近五成(49%)認為政府也有責任
方文山表示,每一首歌包含歌詞、編曲、混音、配唱等,基本一首歌曲都要三十到四十萬元左右,網友到網路下載合法的音樂只有幾塊錢,這是對於創作者最基本的尊重。
陳子鴻也表示,合法的授權商品價格比想像的更便宜,林俊傑更是呼籲網友,朋友轉給你盜版影片的連結不要看也不要再傳出去,終止傷害台灣的影視音產業!
還有更多的演藝工作者,例如動力火車、郭靜、黃鴻升(小鬼) 、Lollipop@F、艾怡良、戴愛玲、伍佰、王心凌、梁文音、李千娜、羅志祥、小蝦、林慶台等也都自行拍攝宣導短片,呼籲網民用行動反網路上的盜版影音作品。
文: 珊雯 /PlayMusic新聞中心 資料/照片/影片提供: 唱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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